【重大】宝钢股份发布股权激励核查意见
2026-04-1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关于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至4月2日,未收到任何异议。
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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