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此次变更主要涉及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该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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