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6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新材)拟出售12家子公司股权的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核。审核结果显示,此次出售资产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48.72%、40.46%和19.07%,均未超过法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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