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06-10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薛黎曦因涉嫌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冠城大通’,被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处以共计18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该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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