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收监管警示函
2025-10-14
2025年10月13日,北方稀土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因其子公司在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累计为关联公司代发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达894.85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6月收购后的子公司在此期间继续发生此类支出587.61万元。尽管相关款项已在2024年末全部归还,且公司未因此受到罚款或业务限制,但因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认定违反多项监管规定,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披工作,并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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