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2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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