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2025-06-0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声明,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任何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涉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