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苏豪弘业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2025-01-06
苏豪弘业与南京商旅的诉讼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苏豪弘业需承担货款、违约金及部分案件受理费,共计约3,017万元。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450万元,剩余约1,567万元将在2024年度全额计提。尽管如此,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认为这不会导致2024年度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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