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原高管受贿案一审宣判 判7年并罚50万
2025-08-02
中船财务原董事长李朝坤因受贿428万元,于2025年7月30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朝坤在2013年至2024年担任中船财务、中船投资等公司高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涉及合作审计、金融产品购买、项目投资等领域。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考虑其坦白、立功及退赃情节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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