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卧龙新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23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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