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股东会三项议案获通过 程序合法有效
2025-12-1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以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项议案,其中担保议案涉及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法律意见书结论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各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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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以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项议案,其中担保议案涉及为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法律意见书结论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各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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