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因重大诉讼未披露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2025-12-19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2月18日发布监管决定,对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核心原因为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未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未能勤勉尽责,被认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核心原因为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未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未能勤勉尽责,被认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