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独董对关联交易及董事选举发表意见
2025-12-19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首先,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该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政策与依据合理、充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次,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审阅候选人履历后认为,各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规定,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职务的情形。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首先,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该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政策与依据合理、充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次,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审阅候选人履历后认为,各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规定,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职务的情形。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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