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612%,中小投资者中同意占比为67.4867%,议案获通过。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