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发布股东会议事新规
2025-10-3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最新版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各项程序。规则强调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保会议合法合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否则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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