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1
电信一所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获得中国信科集团及烽火科技持有的长江通信共计108,187,843股股份(占长江通信总股本比例为32.82%)的表决权,使电信一所持有的表决权比例达到45.24%,成为长江通信的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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