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1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收购长江通信部分股份表决权的过程中,因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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