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88 号
2025-03-2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农开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资产减值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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