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4-12-2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变更理由充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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