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因未按规定及时注销相应股份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2024-12-27
宁波韵升因未按规定及时注销回购股份并披露信息,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8日累计回购378.79万股用于股权激励,但迟至2024年11月15日才注销到期的84.3万股并披露公告。时任董事会秘书吉理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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