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修订经理工作制度
2025-10-13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经理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经理人员的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均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对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责任义务、职权范围、会议机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例如,禁止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担任公司经理人员;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投资等情况;涉及刑事诉讼或被立案调查时,经理人员须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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