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5-07-1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详细说明了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保有大额存款的同时进行大规模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强调了业务需求匹配性和未损害发行人利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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