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3-1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高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详细描述了从2023年7月至2025年3月期间深高速发行A股股票的批准过程、发行过程及结果,以及发行对象的合规性。主要内容包括获得国家出资企业、股东大会、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发行价格确定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为357,085,8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主要认购对象包括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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