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9-1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精达股份)因原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股份,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7.51%降至9.28%。目前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存在质押与冻结情形,其中质押7600万股,冻结951.63万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42.90%。公司股价稳定,每股净资产上升,且实际控制人具备充足资产覆盖债务,已制定债务清偿计划。华安保险与乔晓辉等主要股东承诺不谋求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保持稳定。前次及本次可转债发行预计不会影响控制权稳定性,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维持控制权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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