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0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27.46%的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此外,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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