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被贵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4-12-22
中毅达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警示函,因其在2021年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对标的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和经销收入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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