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因2018年和2022年向光大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和《说明函》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时任总裁钱明、陈宏飞和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出具警示函。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合理分摊商誉、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未及时确认和计量相关金融工具等问题,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已开始整改,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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