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0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其因新设合并取得川投能源股份事宜,免于发出要约。该合并导致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取得川投能源2,401,149,487股股份,并通过持有川投峨铁100%股权间接取得川投能源39,661,038股股份。本次收购已获四川省国资委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需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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