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珠江股份回应投资者提问 明确相关主体独立核算及坏账计提规则
2026-08-07
珠江股份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明确珠江城市服务与珠江股份(不含珠江城市服务)互为独立会计主体,单独开展会计核算。
因两者业务类型不同,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存在差异,因此分别适用不同账龄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同一客户在两主体的应收款项将分别按对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同步监控同一客户整体信用状况,确保减值计提充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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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者业务类型不同,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存在差异,因此分别适用不同账龄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同一客户在两主体的应收款项将分别按对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同步监控同一客户整体信用状况,确保减值计提充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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