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独董候选人李金钗公开声明与承诺
2025-12-1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钗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三安光电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承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李金钗声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在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股份超过1%或在前十名股东中、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李金钗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三安光电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且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李金钗声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在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股份超过1%或在前十名股东中、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李金钗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三安光电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且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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