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获得96.42%的赞成票,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通过;二是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获得99.88%的赞成票,属普通决议议案,亦获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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