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已完成必要法律程序并取得内部批准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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