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修订年报信披追责制度
2025-10-3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范围、追责情形及处理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强调对因主观原因或失职导致年报信息出现重大错误的行为进行问责,追责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赔偿损失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规定,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差错可参照该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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