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起诉同业侵权案8月开庭 涉商标及包装仿冒
2025-08-14
山西汾酒近日新增一起侵害商标权开庭公告,被告为山西杏花村酒业。两公司名称相似,但山西汾酒为上市公司,杏花村酒业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与汾酒同在山西吕梁汾阳市。商标争议案始于2024年6月,2025年7月29日山西汾阳市法院再次立案,拟于8月开庭。杏花村酒业产品包装与汾酒高度相似,如“清花”酒仿青花汾酒,且使用“杏花村老白汾”等名称。汾酒持有“杏花村”核心商标,指控对方通过名称、包装误导消费者。此案涉及品牌价值保护,汾酒2024年营收360亿元,品牌价值达805亿元,此前类似诉讼曾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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