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四川长虹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09-11
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佳华数字起诉苏宁采购中心一案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苏宁采购中心需支付佳华数字货款本金约7.2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苏宁采购中心负担。目前判决处于履行期内,执行结果尚存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暂无法预计。此外,公司及非上市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8,064.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不构成应披露的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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