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通化东宝因独立性不足收监管警示
2026-01-30
通化东宝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房产混用情况,未签订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反映出公司独立性不足。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董事长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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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房产混用情况,未签订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反映出公司独立性不足。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董事长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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