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该制度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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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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