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
2025-01-02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并调整首付款比例。新的认定标准与商业性住房贷款保持一致,按区辖区范围认定,无房或仅有一套正在出售的住房被认定为首套,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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