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落地
2024-12-22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和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租赁、购买住房及偿还贷款本息等方面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提取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照在职职工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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