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2025-08-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明确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任期一般为3年,连任不超过2届,并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兑现和聘任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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