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和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草案已获公司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后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大股东借款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锁定期12个月,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48%,且所有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股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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