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修订总裁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权限与报告机制
2025-12-12
根据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批准修订了《总裁工作细则》。
细则明确了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包括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等。修订后的细则授予总裁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资金与资产运用决策权限,并规定了公司重大事项(如重要合同、重大亏损、诉讼等)发生时,总裁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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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明确了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包括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等。修订后的细则授予总裁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资金与资产运用决策权限,并规定了公司重大事项(如重要合同、重大亏损、诉讼等)发生时,总裁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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