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12-3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但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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