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SH:公司收到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01-13
文峰股份(601010.SH)于2025年1月13日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刘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判决结果维持一审部分条款,并确认文峰股份需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10.26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并正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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