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出具警示函
2024-12-27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其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且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未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职责,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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