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四方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6-03-23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四方股份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回购注销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6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7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6年3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6年3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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