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进行法律意见。公司因10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合计79,3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四期14,400股(首次授予)和10,000股(预留授予),第五期54,9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6.48元/股、5.64元/股和6.24元/股。预计2025年3月31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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