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暨上市流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三星医疗的第四期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公司2024年的医疗服务营业收入和智能配用电扣非净利润均达到考核要求,大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也符合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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