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核查意见反馈回复稿
2025-02-10
2024年4月10日,光大证券因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此外,2024年12月16日,光大证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涉及金通灵相关诉讼,该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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