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原董事长李晓鹏被判刑15年受贿6043万
2025-03-19
光大银行原董事长李晓鹏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罚金600万元,涉案金额6043万余元。其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涉及贷款、融资等领域。李晓鹏2018年起任光大银行董事长,2023年4月被查,案件历经审查、起诉后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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